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12-19 16:18:00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结题及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报项目类别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学院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员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副高以下的博士教师提交的申请书还需附专家审查意见。
(四)学院事项
各学院安排专人作为学院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员,对申报人提交的申请书按形式审查表(后续在科技处网站发布)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包括申请书编写是否符合规范、材料是否齐全等,审查申报人提交的形式审查表,汇总后于2015年3月13日前交科技处。
(五)科技处事项
科技处安排专人作为学校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员,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包括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等,并认真进行申报人员查重,避免无效申请书的出现。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按不端行为处理,院系负有审核责任。
2.《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2014年12月发行,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3.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息。
4.申请书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考虑到该项工作安排在假期完成,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1月20日前先行将经费决算表(一式两份)提交至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认真填报并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必须与网上电子版一致),在2015年3月2日前将最终材料(一式两份)交科技处。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项目进展报告
相关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9日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学校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 人:李丕蓉
联系电话:84079058 13551181578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结题及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报项目类别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学院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员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副高以下的博士教师提交的申请书还需附专家审查意见。
(四)学院事项
各学院安排专人作为学院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员,对申报人提交的申请书按形式审查表(后续在科技处网站发布)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包括申请书编写是否符合规范、材料是否齐全等,审查申报人提交的形式审查表,汇总后于2015年3月13日前交科技处。
(五)科技处事项
科技处安排专人作为学校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员,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包括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等,并认真进行申报人员查重,避免无效申请书的出现。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按不端行为处理,院系负有审核责任。
2.《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2014年12月发行,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3.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息。
4.申请书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考虑到该项工作安排在假期完成,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1月20日前先行将经费决算表(一式两份)提交至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认真填报并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必须与网上电子版一致),在2015年3月2日前将最终材料(一式两份)交科技处。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项目进展报告
相关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9日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学校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 人:李丕蓉
联系电话:84079058 13551181578
科 技 处
2014年12月18日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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