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2020-05-13 14:45:0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选优配齐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充实优化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为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人才支撑和师资保障,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20〕1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等会议精神,参照《成都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变动管理办法》(成理校人〔2018〕26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聘用在职教职工。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岗位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本科、硕士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和历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或具有3年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历且教学质量好。
(三)业绩条件
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获奖1项。
三、选聘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成都理工大学选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经组织考核后报请学校审批,经审批通过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吕蚕(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8)84078792;(028)84073517
特此通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选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doc
一、选聘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聘用在职教职工。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岗位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本科、硕士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和历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或具有3年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历且教学质量好。
(三)业绩条件
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获奖1项。
三、选聘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成都理工大学选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经组织考核后报请学校审批,经审批通过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吕蚕(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8)84078792;(028)84073517
特此通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选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5月13日
- 附件【定稿发布-附件:成都理工大学选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91次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