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海洋石油勘探国家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2020-08-12 16:26:00
各单位、各部门:
海洋石油勘探国家工程实验室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2月7日批准建设,2013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是一家产学研用一体化国家级科研平台。归口单位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管单位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依托单位是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实验室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能源公司”战略目标,以中国海洋石油产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中国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为目标,整合海洋石油勘探领域相关资源,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科研平台和实验基地,培养海洋石油勘探领域创新人才队伍,攻关形成支撑企业发展和引领未来的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核心技术体系,为加速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为推动海洋石油勘探领域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促进学术交流,培养本领域科技人才,海洋石油勘探国家工程实验室特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开放基金,欢迎国内外科技工作者积极申报。
我校和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是战略合作协议单位,海洋石油勘探国家工程实验室发函邀请我校参与开放基金的申报,开放基金重点资助研究方向如下(详细见附件):
领域一:地震大数据智能化处理和解释新技术研究
方向1、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物探大数据智能化解释技术研究
方向2、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物探大数据智能化处理技术研究
方向3、基于深度学习的石油物探大数据管理、分析和敏感信息挖掘算法等技术的研究
方向4、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建模技术研究
方向5、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
领域二:海上多波多分量地震勘探技术研究
方向6 转换波水层校正方法研究
方向7 多分量地震资料吸收分析及补偿方法研究
方向8 三维弹性波深度域偏移速度建模方法研究
方向9 纵-横波地震资料深度域联合叠前反演方法研究
方向10 纵-横波地震资料综合解释方法研究
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求:
(1)本开放基金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承担本专业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和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2名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2)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基金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以作为成员参与研究:已离退休科研人员;申请单位兼职科研人员;在读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
2、本期资助的课题执行期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课题支持经费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3、本次公布的开放基金申请书受理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课题申报模板参照附件(下载链接见文末)。申请书用A4纸打印,可自行加页。申请书一式四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寄送我实验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4、实验室收到申请后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答辩,答辩后发布最终结果。
5、凡受本基金经费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专利、软件等知识产权,第一完成单位须署名本实验室。
开放基金咨询方式
联系人:郝振江
电话:010-84525424/13810434813
邮箱:haozhj@cnooc.com.cn
联系人:王清振
电话:010-84523724/15101015943
邮箱:wangqzh2@cnooc.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A1005室
请我校相关专业教师积极申报,需要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请到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办理。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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