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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08-16 16:28:00

学校有关单位及教师: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已下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川科资〔2020〕37号)(见附件),2021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5.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截止10月31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6.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或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未验收的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申报。

5.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地方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3.地方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科技厅和财政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4月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限额项目类别

限额申报项目需经过院学术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一)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我校指标60项。对于需求引导型项目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可单独推荐申报3项(负责人须为科技厅已备案的实验室固定人员),请我校对应的4个实验室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根据四川省科技厅的限项申报规定,我校2021年软科学项目申报限额为30项)

(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我校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指标为8项,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6项, 另外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可单独推荐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各1项(负责人须为科技厅已备案的实验室固定人员),请我校对应的4个实验室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身份获取

2021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 )”,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帐户集中审核时间为8月18日、24日、9月2日。

(二)在线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或与网上申报书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四、校内申报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项目申报。

2、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申报指南中的相关项目。

3、学院汇总,项目负责人将打印好的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附件材料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报送),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交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并排序,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汇总清单(清单内容包含:项目名称、类别、申请金额、申请人姓名、申请人电话)以学院为单位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科发院,电子版发邮箱:408097649@qq.com(文件格式:学院+项目数量)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所有申报书须依托学院申报)。

五、申报时限

校内各单位纸质申报书报送科发院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12时,过期不予受理;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再通知申请人进行网上提交。按照学术分委员会初审、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学术分委员会终审并分类排序的程序,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截止时间要求,自行确定申请书提交时间。具体评审要求和时间由各有关单位自行确定。

六、特别提醒

1、指南涉及的限额申报项目均需先校内遴选,校内遴选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4日上午12时。请科研秘书将申报书(一式一份)和经院评审排序后汇总表纸质版(自然科学类)报送至科发院项目科(9A40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08097649@qq.com,进行校内遴选,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2、软科学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社会科学处(老设备楼四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63373918@qq.com,社科处单独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4日上午12时,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3、因形式审查、评审及材料汇总需要,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截止时间。请各部门及相关老师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准备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指南及所需材料请下载附件或从科技厅网站下载,科技厅下载网址: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814/36946.html?from=singlemessage

 

联 系 人:

自然科学:李丕蓉 联系电话:84079058

人文社科:霍志磊 联系电话:84073848

 

科发院 社科处

2020年8月15日

附件【申报2021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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